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青島城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服務名稱:駕駛員服務
3、服務內容:為公司員工提供汽車駕駛及維護等相關服務,滿足員工業務出行需求。
4、服務地點:膠州市福州南路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樓8層
5、采購預算:60000元/年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與本招標內容相適應的經營范圍;
2.信譽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未在“信用中國”有失信被執行行為;
三、服務要求:
1、服務要求:
(1)報價單位為采購單位提供1名經過專業培訓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良好的駕駛技術和職業道德,熟悉青島市行政區域路線;
(2)采購單位提供用于駕駛的車輛,車輛型號為別克GL8,采購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隨時調整車輛。在服務期間,中標單位對其派出的駕駛服務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如中標單位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事故的,中標單位應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2、中標單位負責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有義務將下列內容在駕駛人員上崗前如實告知:
(1)中標單位應要求駕駛員遵守采購單位的工作時間、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保證車輛完好、整潔,提供準時優質服務,保證采購單位乘車人員的安全,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采購單位商業機密。
(2)駕駛員每日應按采購單位要求認真填寫駕車行駛記錄。
(3)每日用車結束后,車輛應停放在采購單位指定停車地點,禁止公車私用。
(4)駕駛員服務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采購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項交通規則,如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均由中標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5)駕駛員試用期為1個月,在試用期間采購單位可隨時向中標單位提出調換駕駛員要求。
(6)在服務期間,如駕駛員需要申請病、事假,中標單位應提前告知采購單位并及時為采購單位調換駕駛服務人員。
3、服務期限: 12個月,服務到期后,采購人可視需要對中標人服務工作進行評價,如滿足考核標準要求,可按原合同金額續簽服務合同一年。
4、人員配備要求:1人,需持有C1或以上等級機動車駕駛證,并具備三年以上駕齡。
5、服務時間:國家規定工作日的上午8點至下午5點30分;國家規定節假日正常休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可進行機動調整,總量不變。
6、其他要求:服務人員需遵守采購單位規章制度,并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采購單位的良好形象。
7、付款方式:每滿1個月付款1次,中標人每月10號前向采購人開具正式發票,采購人于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服務費。
四、報價要求
1、投標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包括提供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
2、投標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金額,否則投標報價無效。
3、報價文件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報價單(見附件)等。
五、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截止時間:2021年4月8日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3、地點:膠州市福州南路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樓8層
六、公告期限
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3日。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同波
電話:0532-67781963
青島城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